首页 /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一百七十七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七章 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 第四节 电磁环境的管理第一百七十七条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设置工业、科技、医疗设施,修建电气化铁路、高压输电线路等设施不得干扰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