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章 机场安全管理 / 第二节 机场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新建或扩建的跑道、平行滑行道完工或部分完工但未投入使用前应当及时设置关闭标志、不适用地区标志物和不适用地区灯光标志,并发布航行通告。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