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航空器型别、注册号或航班计划变更时,航空器营运人应当立即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通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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