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
第一百零八条
航空器维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除紧急情况外,任何单位不得在跑道、滑行道上实施航空器维修; (二)在机坪内进行航空器维护、添加润滑油和液压油及其他保障工作时,不得影响机位的正常调配和机坪内其他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所发生的治理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 (三)维修结束后,维修部门应当及时清理现场; (四)清洗航空器应当在机场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进行。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