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房屋建筑工程抗震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检测和审定后,方可使用。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