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问题都有权检举和投诉。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