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当发生地震的实际烈度大于现行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时,震后修复或者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以国家地震部门审定、发布的地震动参数复核结果,作为抗震设防的依据。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