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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