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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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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第59号

根据《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和《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行业协会、专家组复核,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

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

序号

所属省份

公司

1

辽宁

辽宁胜达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

福建

福建闽瑞环保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3

江苏

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

4

浙江

宁波众盛新纤维有限公司

5

浙江

慈溪市三江化纤有限公司

6

浙江

宁波联纺化纤有限公司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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