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创投企业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创投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正当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