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七章 审核与监管第四十八条创投企业经营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负责人如有违法操作行为,除依法追究责任外,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从事创业投资及相关的投资管理活动。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