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审核与监管

第四十八条

创投企业经营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负责人如有违法操作行为,除依法追究责任外,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从事创业投资及相关的投资管理活动。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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