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第七章 审核与监管

第四十三条

创投企业增加或转让其在所投资企业投资等行为,按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