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联合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下设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创投企业的合同及章程中规定的权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联合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的投资决策。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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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