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要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馆的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经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施行。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