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要贯彻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开展档案收集工作,将属于本馆收集范围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收集进馆。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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