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运营安全专家

第四十八条

聘请评估监督专家发生的费用,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按规定列支。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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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