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

第三十四条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不得将运营单位、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与第三方安全评估工作无关人员或用于安全评估工作之外的其他用途。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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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