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审计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试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包括上缴中央财政的考务费和补偿当地组织实施成本的考试费,一般由当地承担考务工作的人事考试机构向应试人员收取,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收支管理;审计署考试中心执收考务费汇缴至中央财政。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制定机关
审计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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