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审计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职责分工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初级、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专业类别的考试时间和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周期可根据考试科目、方式、频次等调整。

制定机关
审计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