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聘任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法律责任人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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