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总精算师和法律责任人第四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法律责任人管理,建立法律责任人相关制度,向法律责任人提供其承担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信息,并保证法律责任人能够独立地履行职责。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