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审批与备案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对于未获批准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可以在修改后重新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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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