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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