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应当配备保障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设施,建立层层落实责任制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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