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珠江河口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江河口及其整治开发活动的管理,保障珠江河口地区的防洪安全,发挥河口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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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河口管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