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评价结果及运用

第十九条

评价结果通报后,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针对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研究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方案。

评价结果为三级和四级的机构,应于收到评价结果后尽快形成整改计划,并于90日内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整改情况进展报告。对于短期内难以完成的整改工作,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阶段性整改台账,有序推进。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