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三部委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三部委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组织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负责统筹示范基地(含创建)的评审、命名和管理等工作。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