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三部委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三部委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示范基地和示范基地创建单位[以下统称示范基地(含创建)]的申报、评审、命名和管理等工作。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