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工业品风险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进出口工业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进出口工业品风险追溯体系,保证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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