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工业品风险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技术机构、专家小组应当提交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估报告,对提供虚假报告或者篡改评估结果的机构或者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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