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被许可人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电监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