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互联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