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