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体系,切实承担借款人数据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借款人隐私数据保护,构建安全有效的业务咨询和投诉处理渠道,确保借款人享有不低于线下贷款业务的相应服务,将消费者保护要求嵌入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体系。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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