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