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