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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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