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香港地区劳务合作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对香港地区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签约和收费第十一条劳务人员须根据香港政府颁布的《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经营公司向劳务人员解释合同内容,回答劳务人员的问题。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