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香港地区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签约和收费

第十一条

劳务人员须根据香港政府颁布的《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经营公司向劳务人员解释合同内容,回答劳务人员的问题。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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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香港地区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