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香港地区劳务合作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对香港地区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着有利于祖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的劳务合作和香港的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方针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