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不得损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应当遵守项目所在国(地区)法律,加强风险防范,避免不正当竞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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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