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管和促进

第二十八条

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境外合规经营培训,引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行为;加强与中国驻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或者代管馆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境外合规经营情况。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