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监管和促进

第二十七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在承包工程项目前,对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外交、法律、安全环境,以及项目内容、地点、背景、资金来源和当地利益相关方态度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考察和评估。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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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