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立项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获得《立项回执》之日起2年以内,未对外投标或者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立项回执》自动失效。企业申请《立项回执》信息变更,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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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