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立项管理
第十五条
企业以投标或者议标方式承包特定项目的,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者议标前完成工程项目立项。企业以其他方式承包特定项目的,应当在项目签约前完成工程项目立项。未经批准立项,企业不得擅自参与特定项目。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立项管理
企业以投标或者议标方式承包特定项目的,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者议标前完成工程项目立项。企业以其他方式承包特定项目的,应当在项目签约前完成工程项目立项。未经批准立项,企业不得擅自参与特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