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立项管理

第十五条

企业以投标或者议标方式承包特定项目的,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者议标前完成工程项目立项。企业以其他方式承包特定项目的,应当在项目签约前完成工程项目立项。未经批准立项,企业不得擅自参与特定项目。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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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