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备案申请不存在本办法第十一条列举情形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内予以备案。企业通过业务系统自行打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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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