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备案申请不存在本办法第十一条列举情形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内予以备案。企业通过业务系统自行打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备案管理
项目备案申请不存在本办法第十一条列举情形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内予以备案。企业通过业务系统自行打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