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注 册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