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