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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