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五十六条独立法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