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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