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