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